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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料
(失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2020-10-16
(失效)详见2025年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5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经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 黄润秋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公安部部长 赵克志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 马晓伟
2020年11月25日
相关下载: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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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