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
修改内容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8] 3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工作的函》 (建标标函[2018]207号)等文件要求,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28-2006进行局部修订而成。
局部修订主要技术内容:
(1)补充规定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的基本要求;
(2)补充规定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方式;
(3)补充规定气源方应急供气责任要求,修改规定解决城镇燃气逐日、逐小时用气不均匀性平衡的责任主体;
(4)补充规定调峰用气源能力储备规模确定和方式选择的原则;
(5) 补充规定城镇燃气需气方与供气方签订供气合同的要求;
(6) 补充规定气源能力储备应保证向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可靠、按需输送并实现供气的要求;
(7) 补充规定人工制气气源设计产量确定原则;
(8) 补充规定可替代气源用于气源能力储备时,供气能力、原料储备、气质互换性等要求;
(9) 补充规定气源能力储备采用地下储气库方式时,地下和地面工程设计应符合的相关标准。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8个条文,分别为修改的第6.1.4条和6. 1.5条以及新增的第6.1.3A条、6.1.3B条、6.1.5A条、6.1.5B条、6. 1.5C条和6.1.5D条,规范中下划线部分表示修改的内容,详见修订对照表。
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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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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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A 城镇燃气应具有稳定可靠的气源和满足调峰供应、应急供应等的气源能力储备。当采用天然气气源时,气源能力储备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政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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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B 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设施建设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宜采用集中设置区域性储备设施的方式,天然气还宜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地质条件时,宜采用地下储气库方式; 2具备岸线和港口条件时,宜采用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方式; 3在不具备建设地下储气库和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条件的内陆地区,宜采用集约化布局的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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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采用天然气作气源时,城镇燃气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的平衡,应由气源方(即供气方)统筹调度解决。 需气方对城镇燃气用户应做好用气量的预测,在各类用户全年的综合用气负荷资料的基础上,制定逐月、逐日用气量计划。 |
6.1.4 城镇燃气采用天然气作气源时,逐月用气不均匀性平衡和应急供气应由气源方统筹调度解决;逐日用气不均匀性平衡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政策要求由气源方与需气方根据用户、气源调节和储气方式等情况共同协商解决;逐小时用气不均匀性平衡,应由需气方设置调峰储气设施统筹调度解决。 需气方对城镇燃气用户应进行用气量预测,在各类用户全年综合用气负荷资料的基础上,制定逐月、逐日用气量计划,并与气源方协商签订供气合同,供气合同应明确供需双方的气量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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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在平衡城镇燃气逐月、逐日的用气不均匀性基础上,平衡城镇燃气逐小时的用气不均匀性,城镇燃气输配系统尚应具有合理的调峰供气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峰气总容量,应根据计算月平均日用气总量、气源的可调量大小、供气和用气不均匀情况和运行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2 确定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调峰气总容量时,应充分利用气源的可调量(如主气源的可调节供气能力和输气干线的调峰能力等)。采用天然气做气源时,平衡小时的用气不均所需调峰气量宜由供气方解决,不足时由城镇燃气输配系统解决。 3 储气方式的选择应因地制宜,经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对来气压力较高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宜采用管道储气的方式。 |
6.1.5 用于调峰供应的气源能力储备的规模,应根据计算月平均日用气总量、用户结构、供气和用气不均匀情况、运行稳定性和供气调度规律等因素,在充分利用气源可调量的基础上综合确定。 储备方式的选择应经方案比较,择优选取技术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方案:对来气压力较高的天然气输配系统宜采用管道储气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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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A 气源能力储备设施与城镇燃气管网之间应设有能力和可靠性满足要求的输送系统。当气源能力储备设施设置在异地时, 应采取措施保证储备气源能够可靠、按需输送至城镇燃气管网,并应实现连续、稳定供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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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B 当采用人工制气气源时,人工制气厂站的设计产量宜按设计规模的计算月最大日用气量确定,设计产量中的基本气量和调峰气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工制气厂站设计规范》GB51208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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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C 当城镇燃气设置可替代气源作为气源能力储备时,其供气能力及原料储备应与承担的供气和储备规模相适应。可替代气源与主气源的气质应具备满足要求的互换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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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D 城镇燃气气源能力储备采用地下储气库方式时,地下储气库及其地面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地下储气库设计规范》SY/T 6848、《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及国家现行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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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压缩天然气供应 |
废止,由《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51102-2016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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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液化石油气供应 |
废止,由《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替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