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
浙应急基础 【2021】 96号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切实规范社会化服务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结合数字化改革要求,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