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李征,010-64463303,电子邮箱:liz@chinasafety.gov.cn)。
安全监管总局
2016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