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园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再培训考试。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每年接受再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由承担培训的机构粘贴培训合格标签,不再考试(在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再培训”);不接受再培训,证书视作无效,3年到期延期换证的经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
宁波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