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 第13号)
2014 年5 月7 日
注:《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两项国标,是在结合13号公告实际应用情况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的,因此对于该两项国标适用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无需再按照公告的要求进行定量风险计算。如果某个项目既适用公告13号文件,也适用以上两个国标,则只需按照国标要求计算即可。(来源依据应急部留言 http://192.168.254.30/fire_article/view/article.php?artid=215)
应急部网站下载(WORD文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