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之起重机械
依据:是否在《特种设备目录》内。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2014年第114号)。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 40t·m 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 300t/h 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 2 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参考资料: 简易升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