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项目换证现场审查,从专家提出的问题中摘抄了一些可能被忽略的问题:
(1)按照《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3)第2.0.4条要求,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中位于爆炸危险性环境的供水管道及其他灭火介质输送管道和组件,应采取静电防护措施。
(2)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第8.11.2条第5项要求,室内消火栓配置的水枪应为直流-水雾两用枪,当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压力大于0.50MPa时,应设置减压设施。
(3)按照《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 55036-2022)第3.0.12条要求,消防水泵控制柜应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内,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控制柜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内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位于消防水泵房内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4)按照《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第5.1.17条要求,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消防水泵吸水管宜设置真空表、压力表或真空压力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应低于0.70MPa,真空表的最大量程宜为-0.10MPa。
(5)按照《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要求,企业要制定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规程内容,明确操作规程编写、审查、批准、分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
(6)按照《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 50151-2021)第11.0.13条要求,应定期对泡沫剂进行试验,发现失效应及时更换。保质期不大于两年的泡沫液,应每年进行一次泡沫性能检验;保质期在两年以上的泡沫液,应每两年进行一次泡沫性能检验。